凯东知识产权代理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
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的企事业单位。
1.申报单位应以一项核心高价值专利项目申报,所涉专利为有效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,无权属纠纷或被申请专利权无效。
2.申报单位为项目合法实施单位,拥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制度,企业财务状况良好,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;
3.项目在广州实施,符合广州市产业政策,涉及专利是本产业或技术领域的关键或核心技术,技术创新水平在产业中处领先地位,项目实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(1)专利奖获奖类:申报项目的核心专利曾获得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、第五届(2017年)广东专利奖;
(2)竞赛获奖类:申报项目在2017年市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;
(3)风险投资类:2017年以来接受非关联投资机构500万元以上创业风险投资(不包括个人投资、集团内部投资、母公司投资给子公司、原有股东增资扩股等投资行为);
(4)专利交易类:2017年以来通过非关联专利权人专利转让、许可交易(单个标的在50万元以上)获kok网页版施权的(不包括单位内部,以及关联机构间转让、许可专利权的情形);
(5)效益突出类:2017年度项目年度业务收入在1,000万元以上,且毛利润率在6%以上;
(6)小微企业类:申报单位为小微企业(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印发的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中的工业行业标准进行划分)的,所申报项目产品2017年度业务收入(含产品或工程收入等)需占企业年度业务收入50%以上。
4.每个申报单位限报一项,且项目未曾列入广州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。同等条件下,已通过国家贯标认证的单位优先,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单位、优势单位、强企优先。
项目采取后补助的形式,计划立项100项,其中重点项目20项,每项扶持60万元;一般项目50项,每项扶持50万元;小微企业项目30项,每项扶持40万元。
1.2018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申报书(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)。
2.法定代表人、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申报单位非企业单位的,需提供登记或注册证书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3.项目所涉专利的证书复印件及专利登记簿副本。申报单位不是项目专利权人的,需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复印件(加盖公章)及专利权人同意申报单位用该专利申报项目的书面证明。
4.专利获得国家、省专利奖的证书复印件,或在市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证书复印件,或投资机构进行创业风险投资的证明材料,或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权转让/许可合同书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。
5.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项目专项财务审计报告。《注意:要出具专项审计报告》
※专审报告中应体现如下内容:
①项目有关经济指标具体情况及审计意见,包括所申报项目年度业务收入、毛利润率、所申报项目2017年度业务收入在本单位业务收入中的占比、项目出口总额、利税总额等。
②项目审核过程及审计依据,如所申报项目2017年度业务收入明细表(包括项目所涉产品或工程名称、合同号、合同金额、签订时间等)。
6.属特殊行业的,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许可证明。
7.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如:国家、省、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、强企、高新技术企业、知识产权管理贯标企业等证书或认定通知等。
8.申报小微企业项目的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。
9.开户许可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。
10.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。
凯东知识产权专注知识产权行业17年,拥有丰富的各类项目申报经验,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一站式的科技项目申报服务,我们郑重承诺,不成功不收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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